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》,本着自愿捐赠的原则,把自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,根据文物的属性和价值,依据文物所有者和保管者的意愿,采取无偿捐赠、借展、征集等形式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,使流散在校内外的文物得到充分利用。
一、征集方式
(一)无偿捐赠
1.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,将文物(实物)无偿捐赠,所捐赠的文物由博物馆接收,由学校有关部门,向捐赠者颁发《捐赠证书》,适合陈列的文物将在展出名签上具名。
2.倡议各单位人员积极参与,各个院系和机关单位将收藏的史料和物品无偿捐赠。
(二)借展
民间收藏者不愿意出售或捐赠的实物和标本,本人有保存意愿的,征得本人同意,由博物馆签订保管协议或借展协议,代管代展,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,也可复制或仿制展出。
(三)有偿征集
博物馆根据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,有转让其收藏藏品者,根据合理合法原则,按照文物的价值,经专家鉴定后予以有偿征集。对未确定为征用的文物原件,将退还给提供方收藏。
二、征集沟通
(一)电话沟通或面谈。
(二)网上传递可以展示藏品情况的藏品照片(多个角度)或视频、藏品说明等
(三)经沟通确认征集后,商议办理交接手续,开据相关证明。
三、其他说明
长期征集。
联系人:刘老师、张老师
联系电话:0371-86608957
联系地址:郑州市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双创楼321室
恳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提供相关线索。所有征集到的文物资源,学校博物馆将统一造册存档。
热烈欢迎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积极捐赠!莅临指导!